【獎學金】本校114學年度「繁星計畫」助學金之申請公告
一、對象:本校「繁星計畫」入學之學生
助學金資助之對象為繁星計畫入學之學生,資助金額得依個人實際需求提出申請,惟 以補助獲選學生每人每月生活費壹萬元整為上限,期限以十二個月為限。補助金額、期限, 本助學金委員會得視經費做必要調整
二、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在校內外綜合學習表現良好且學業平均成績及格者。
本助學金原則上每學年辦理一次,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申請人依學務處公告, 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
詳如附件要點。
繳交文件請於114.9.30(二)前 送至活動中心1樓 課外活動組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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