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貴琳會計事務所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115/03/31截止)
【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貴琳會計事務所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
本系貴琳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清寒優秀獎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時間:115年3月9日(一)至115年3月31日(二)
二、本獎學金申請需符合下列條件:(不含一年級新生)
(一)凡研究所、大學部及專科部(日間及進修學制)之在學學生(完成註冊繳費程序者,不含一年級新生)。
(二)失業或單親家庭子女或家境清寒,有中、低收入戶證明、鄉里長開具相關證明或其他證明者。
(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在A等以上,且未有記過處分者。
(四)學生畢業、保留學籍、休學、退學或轉學者及延修生,不得申領該學期獎學金。
三、審查方式:每學期開學後依本系公告申請截止日內提出申請,由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後,決定本獎學金名單。
四、 本獎學金核發次數、名額及金額:
(一) 次數:每學年於上、下學期各核發一次。
(二) 名額:每學期名額為3名。
(三) 金額:每名新台幣肆仟元整。
前項核發名額及金額,得視申請人數及經費做必要調整,直至本奬學金發放完為止。已領本獎助學金者1年內不得重復申請。
五、本獎學金申請檢具文件:
一、本獎助學金申請書
二、匯款資料表
三、前一學期學期成績單
三、清寒證明或低收入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獎助學金錄取名單預計於115年5月初公布於系網,請有申請者自行查看。成績單可至教務處申請。
此項獎學金為本系獎學金,與學校的獎學金不衝途,符合資格者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