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系劉金錞女士紀念獎助學金申請(115/4/7截止)
本系劉金錞女士紀念獎助學金申請
申請日期:即日期至115年4月7日止
本獎學金為欣吉鑫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呂珍珍憶念其母劉金錞女士鞠育之恩,特捐贈本系獎學金提攜家境清寒之學生,並鼓勵學生繼續勤勉學習。詳如附件獎助學金辦法。
一、本獎學金申請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凡研究所、大學部及專科部(日間及進修學制)之在學學生(完成註冊繳費程序者,不含一年級新生)。
(二)失業或單親家庭子女或家境清寒,有中、低收入戶證明、鄉里長開具相關證明或其他證明者。
(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在A等以上,且未有記過處分者。
(四)學生畢業、保留學籍、休學、退學或轉學者及延修生,不得申領該學期獎學金。
二、審查方式:
每學期開學後依本系公告申請截止日內提出申請,由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審查後,決定本獎學金名單。
三、本獎學金核發次數、名額及金額:
- 次數:每學年於上、下學期各核發一次。
- 名額:每學期名額為3名。
- 金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前項核發名額及金額,得視申請人數及經費做必要調整,直至本奬學金發放完為止。已領本獎助學金者1學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四、本獎學金申請檢具文件:
- 本獎助學金申請書
- 匯款資料表
- 前一學期成績單
-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 本獎學金不與學校獎學金衝途,符合資格者請來申請。